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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蘇州工業園區2018年*一批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項目征集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和人才強市戰略,加快引進、集聚高層次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發揮人才在蘇州產業發展、轉型升級新實踐中的突出作用,現就組織申報2018年*一批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征集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領域
聚焦符合蘇州轉型升級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服務業、現代農業等產業領域,重點在納米技術、高端裝備、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生物醫藥與醫療器械、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重點領域加強布局、加大力度。
二、類型和條件(正式申報以蘇州市科技局通知為準)
1.重大創新團隊。主要支持在重點產業領域已取得杰出成績,擁有重大原始創新技術,具備解決重大產業技術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或成果轉化能力,能夠引領和推動產業向高端延伸及跨越發展的具有世界影響力的重大創新團隊。具體條件如下:
(1)團隊由領軍人才和相關核心成員組成,一般應為5人以上。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和職責分工合理,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礎、明確的主攻方向和研究開發目標,可穩定合作3年以上。領軍人才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團隊成員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
(2)領軍人才應在國際相關領域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創新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強,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領域、本行業前列,業績突出。團隊主要成員應具有博士學歷學位,并有較強的創新能力、較豐富的相關研發及管理等經驗、較好業績和成效。
(3)團隊于2015年1月1日(以蘇州市實際發出通知為準,預申報時間為擬定)后在蘇州創業或全職到蘇州企業、在蘇高校及科研院所領銜創新。院士領銜項目、產業化已有重大突破項目及其他相關的特別優秀項目,可放寬到2013年1月1日。屬于自主創業的團隊,企業須已正式設立,且領軍人才應為企業主要創辦人,并符合創業領軍人才關于股權、出資等相關基本要求;屬引進的創新團隊,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已到崗工作,并符合姑蘇創新領軍人才的相關基本要求。
(4)實施的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三年內投入不低于1億元,且能夠解決產業發展的重大瓶頸和關鍵問題,具有顯著發展潛力和引領作用,能夠在未來5年內實現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
2.創業領軍人才。重點支持具有較強資源整合能力,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來到蘇州創業的領軍人才。特別是懂技術、懂市場,在相關領域開創技術新路徑、商業新模式、產業新質態,對我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和經濟轉型升級起到引領示范作用的領軍人才。具體要求:
(1)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并取得較突出業績。
(2)掌握項目相關核心技術,在產品開發和企業經營管理方面具有比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創業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水平,主導產品具有較好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
(3)為申報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主要精力在蘇州企業,股權一般不低于20%,且已到位的現金出資(實收資本,不含技術入股)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優先支持全職來蘇創業的人才(團隊)。
(4)*一批受理2015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之間來蘇州創業,并完成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的創業人才(團隊);
三、支持政策
立項的重大創新團隊、創業領軍人才、創新領軍人才可享受《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實施細則》(蘇委辦發〔2016〕95號)規定的相關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1.對立項的重大創新團隊,三年內給予1000萬元-5000萬元的科研經費,團隊成員享受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相關政策。引才單位為高校、科研院所的,給予引才單位100萬元引才獎勵。
2. 對立項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簽訂相關協議后可給予100-400萬元的項目經費資助和100-250萬元的安家補貼;創新領軍人才的引才企業可獲30-50萬元引才獎勵。
3. 享受蘇州市高層次人才相關生活待遇。
四、申報受理
1.項目征集方式
2月2日至3月13日,請企業進入“蘇州工業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官網(http://sme.sipac.gov.cn/),點擊登錄---企業用戶登錄(企業若從未注冊,請注冊企業用戶,注冊、登錄如遇到問題請撥打400-8869-930),登錄后選擇“業務征集”—“2018年*一批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項目征集”進行報名,按要求填寫模板并提交。在園區系統申報后,將根據蘇州市科技局通知另行通知市級系統申報。
五、相關事項
1.申報的人才、團隊及申報單位應守法守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操守,且近3年無重大不良記錄。申報人及申報單位應客觀、真實、完整地填寫申報材料。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資格,記入誠信檔案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3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和個人的申報。
2.已獲得“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資助的人才及企業,尚未通過驗收的,不得重復申報;己獲得蘇州所轄各市、區人才引進計劃資助的人才,不得異地申報。
附件:正式申報需提供材料清單
蘇州工業園區科技和信息化局
蘇州工業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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