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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項目咨詢攻略
7月9日,江蘇省經信委發布了2018年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通知,智為銘略小編將今年的通知與2017年的內容進行了對比,得出以下結論,供去年申報未能成功今年再戰以及打算申報的企業參考。
一、主體變化
2017年:政府引導
1、“支持/推動/構建...”
2、支持企業增強核心競爭優勢/
3、推動產業高端攀升優化發展/
4、構建企業發展服務體系/
5、促進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
6、推進產業**低碳循環發展
2018年:企業主導
1、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類/
2、企業技術改造類/
3、自主品牌企業培育類/
4、開放合作水平提升類/
5、推進產業**低碳循環發展
6、深度融合發展類
二、重點領域
2018年版在原來的基礎上進行了調整,對原有五個領域進行優化重組。
例如,
1、將企業兼并重組由原來的*一條調到*三條,并將其歸并為自主品牌企業培育類;
2、將推進產業**低碳循環發展由原來的*五條調到了*二條,并將其歸并為企業技術改造類;
3、將原來的*三條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四條智慧江蘇建設等調到了*五條,并將其歸并為深度融合發展類等等。
三、申報主體
2018年版將原來的*一條經營一年以上改為經營兩年以上。
四、各項申報條件
1、重大技術攻關項目
2018年版將原來的高端裝備研制趕超工程項目和關鍵技術攻關項目合并為重大技術攻關項目。
對于申報方式,
2017年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組織實施,
2018年版則有兩種,采用招標方式組織的,按照《招標公告》的具體要求執行;采用組織申報方式組織的,符合條件的均可自愿申報。
2、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項目
對于支持重點,2018年版進行了簡化,主要是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圍繞制造強省建設及工信部《產業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發展指南(2017)》確定的重點領域進行重大技術開發和轉化。
對于申報條件,2018年版更加明確,包括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發展項目以及重要技術開發和轉化項目。
對于支持方式,2018年版對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試點單位建設發展給予一定資金支持,重要技術開發和轉化項目按投入給予一定比例的支持,而2017年版則是對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根據評估結果給予補助,對***企業技術中心根據研發設備(包括軟件)購置費用(剔除其他項目中已使用并獲得支持的設備發票)給予一定比例獎補。
3、集成電路、物聯網和新一代信息技術研發項目
對于支持重點,2018版集成電路部分刪除了“服務平臺”。
對于申報條件,2018版將原來的注冊資金≥5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以上,且增加了一條“申報智慧健康養老應用領域關鍵技術及產品類項目的企業必須為國家智慧健康養老應用示范企業或其所申報的項目產品列入國家智慧健康養老產品推廣目錄”。
對于支持方式,2018年版刪除了事后補助方式。
4、軟件產業新技術、新標準研發項目
對于支持重點,2018年版刪除了“載體與服務保障”,并增加了“新興領域軟件技術研發”和“相關重大標準的研制與應用推廣。
對于支持方式,2018年版在原來的基礎上進行了簡化,直接按項目投入額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
5、智能制造項目
對于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智能化升級項目支持重點,2018年版將原來的“三化”自動化、數字化、智能化,改為“四化”,即自動化、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
對于申報條件,2018年版不再區分蘇南、蘇中、蘇北,而是實行統一標準。
6、節能減排改造項目
對于申報條件,2018年版刪除了電機更新項目和配電變壓器更新項目。
7、循環經濟(再制造)重點示范項目
對于申報條件,2018年版增加了一條“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投資不超過500萬元,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并在2019年底前建成投運。
8、省級以上授牌認定企業獎勵項目
對于支持重點,2018年版將原來的工業設計融合發展平臺項目更改為**入圍中國企業500強的制造業企業、制造業單項**示范企業、全國品牌培育示范企業及產業集群區域品牌、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企業。
對于申報條件,不再劃分平臺項目和獎勵項目,
對于支持方式,也更加簡潔,全部采取一次性獎勵。
9、企業兼并重組項目
對于申報條件,2018年版刪除了“海外并購、蘇北企業放寬至6000萬元”,并增加了“發起方為同一企業的,當年度同時完成的多個并購項目出資額可合并計算,其中單個項目出資額>5000萬元”。
10、首臺套用項目
對于申報條件,2018年版將原來的合同銷售額≥200萬元更改為≥100萬元。
11、大數據應用示范與互聯網創新發展項目
2018年版將2017年版軟件與互聯網、大數據項目中的“載體與服務保障”歸于本部分。在申報條件部分,2018年版進行了一定的變動。
例如,增加了“針對品牌公益服務的省級社會組織和服務機構”等。
12、節能環保裝備(產品)產業化及示范應用項目
對于申報條件,2018年版將原來的產業化項目技術和設備投資額≥800萬元更改為≥1500萬元,將工程總承包示范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2000萬元,更改為≥3000萬元。
13、企業人才培訓項目
對于申報條件,2018年版更加簡化,將“已開展產業人才培訓工作≥2年,年培訓中高端人才≥500人,副教授及以上職稱、中高級職稱的教師≥10人”,更改為“中小企業百千萬”人才培育計劃,項目培訓時間≥8天。
14、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及體系建設項目
對于申報條件,2018年版在原來的基礎上進行簡化,將“***和省級三星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或參與國家和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建設的窗口平臺,年度建設和服務綜合支出100萬元以上,年度開展公共服務活動30場次以上,服務小微企業數100家以上,其中政策咨詢和信息等公益性服務占比達20%”更改為“年度軟硬件投入和技術服務支出100萬元以上,或年服務中小微企業50家以上”等等。
15、智慧江蘇項目
對于支持重點,2018年版增加了工業控制領域信息安全重點平臺建設項目。
對于申報條件,2018年版刪除了“企業年銷售收入超過5000萬元,平臺建設及應用投入不低于500萬元”。
16、工業互聯網項目、兩化融合貫標項目及工業電子商務平臺項目
以上三章是在2017年版*四部分促進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基礎上進行的改動,從整體來看,本部分改動*大,幾乎全是新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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