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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如何享受
近日,企業的一些人員咨詢智為銘略項目經理,軟件產品和軟件企業如何享受稅收優惠?優惠手續如何辦理?稅務機關是如何進行稅收優惠事項的后續管理的?智為銘略項目經理就“軟件產品”增值稅優惠辦理攻略簡單介紹,內容如下:
一、軟件產品增值稅優惠
1、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
(1)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財稅[2018]32號,自2018年5月1日起降為16%)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TIPS:
(1)軟件產品包括:
A.計算機軟件產品;
B.信息系統;
C.嵌入式軟件產品。(指嵌入在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中并隨其一并銷售,構成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組成部分的軟件產品)
2、本地化改造的軟件產品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其銷售的軟件產品可享受本條*一款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TIPS:
(1)本地化改造:
是指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重新設計、改進、轉換等,單純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不包括在內。
3、委托開發的軟件產品
納稅人受托開發軟件產品,著作權屬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稅,著作權屬于委托方或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征收增值稅;
對經過國家版權局注冊登記,納稅人在銷售時一并轉讓著作權、所有權的,不征收增值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 10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稅收減免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43號)》
二、如何辦理軟件產品即征即退
符合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應在規定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如實申報并繳清稅款,當月銷售的軟件產品時間稅負超過3%的,于申報納稅后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
TIS:軟件產品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條件
(1)取得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
(2)取得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1、退稅材料
(1)企業于次月申報期內申報增值稅后,即可向稅政科預約遞交以下退稅資料,需在首頁右上角鉛筆標明“共x張”:
a.《軟件產品超稅負退稅審核表》一式一份(蓋公章);
b.《軟件產品超稅負計算表》一式一份(蓋公章);
c.《自查情況表》一式一份(蓋公章及法人簽章、經辦人員簽章);
d.進項抵扣分攤明細表(標注分配比率計算說明,簽字蓋公章);
e.認證結果通知書及清單(簽名蓋公章,并寫上“本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f.《當月純軟或者嵌入式軟件銷售清單》一式一份(蓋公章);
g.若是嵌入式軟件加送《硬件成本構成表》一式一份(蓋公章);
h.根據上述清單順序準備發票復印或防偽稅控系統導出的開票清單一式一份(蓋公章及法人章,并寫上“本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i.簽訂的合同復印件一式一份(蓋公章及法人章,并寫上“本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j.增值稅申報表。
(2)稅政審核完畢,需準備以下資料去大廳受理。
a.《退抵稅申請審批表》一式4份(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b.入庫稅單復印件(蓋章寫與原件一致)。
2、辦理流程
(1)軟件產品即征即退的資格備案
路徑:網上辦稅服務廳->優惠辦理->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辦理。
a.填寫表單:
b.上傳資料:
點擊“加號鍵”提交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軟件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c.提交之后,在首頁->事項進度查看辦理結果。
(小提示:事項進度須顯示“已辦結同意”~如果是“申請中”,記得重新提交哦?。?/span>
(2)大廳申請退稅
需要準備:
a.《退稅申請報告》
b.稅政審批過的《退抵稅申請審批表》
c.填有公司稅號、銀行名稱、銀行賬號的清單
三、如何計算增值稅優惠
1、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的計算
即征即退稅額=當期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件產品銷售額×3%
當期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件產品銷項稅額-當期軟件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軟件產品銷項稅額=當期軟件產品銷售額×17%(2018年5月1日起為16%)
2、嵌入式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的計算
(1)嵌入式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的計算方法:
即征即退稅額=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銷售額×3%
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銷項稅額-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銷項稅額=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銷售額×17%(2018年5月1日起為16%)
(2)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銷售額的計算公式:
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銷售額=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與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銷售額合計-當期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銷售額
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組成計稅價格= 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成本×(1+10%)。
(3)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銷售額按照下列順序確定:
按納稅人*近同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確定;
按其他納稅人*近同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確定;
按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確定。
計算時要注意
(1)對于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應按照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軟件產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對專用于軟件產品開發生產設備及工具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
(2)隨同硬件設備一并銷售的嵌入式軟件產品,應當分別核算嵌入式軟件產品與硬件設備部分的成本。
(3)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確定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銷售額的,應當分別核算嵌入式軟件產品與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別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退稅。
近年來,我國各地政府依然高度重視軟件政策的落實工作。因此,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應該積*做好準備工作,及時足額享受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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