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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補貼到手,蘇州企業入賬稅務這么處理-全程貼心服務[智為銘略]
2019年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已經告一段落,蘇州部分地區也已經收到了獎勵補貼。但補貼的涉稅問題仍然會困擾企業,接下來智為銘略小編就蘇州企業入賬稅務問題進行分析,給蘇州高新技術企業作參考:
一、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政府補貼確認收入的條件為:
1、企業能夠滿足政府補助所附條件;
2、企業能夠收到政府補助。科技部門與企業簽訂的科技合同一般都附有相應的條件,并在合同期結束后需經過相關的驗收手續。
二、企業在收到政府的補貼時需進行判斷:
企業能否滿足政策資助所附加的條件,完成科技合同的相關驗收要求。科技項目能否完成科研任務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政府補貼在何時點確認企業的收入需結合企業的科研的實際情況:
1、*為保守是企業在滿足了科技合同的相關條件,項目經驗收后確認收入;
2、企業在科研項目基本完成時,經科研部門的判斷并經管理層的確認后將政府補貼確認收入;
3、企業在收到政府補貼時確認收入,此種確認存在不確認性,如不能完成合同驗收,退還政府補貼時需沖減收入。
根據財稅[2008]151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企業與政府部門簽訂科研合同,由于科研的性質,資金使用后是否歸還具有較大不確認性,據此在通過驗收前將科研補貼作為應稅收入不能夠成立。
小型科研企業,如果在收到政府科研補貼時即計入應稅所得,交納企業所得稅,在不能通過驗收時沖減收入,很可能由于后期虧損不能將前期交納的企業所得稅補回,致使企業實際上多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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