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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度省創新能力建設計劃項目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科技局(科委)、財政局,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管委會,省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省*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全面落實全省科技創新大會部署和省“十三五”科技創新規劃,加快推進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和創新型省份建設,2017年度省創新能力建設計劃將著力打造具有江蘇“高度”和“特色”的基礎性公益性科研基地、創新服務載體與平臺、高水平企業研發機構,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為全省“聚力創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支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和實施方式
(一)基礎性公益性科研基地
1.重大科研設施預研
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圍繞國家戰略部署,重點支持國家實驗室等重大科研設施的籌備調研、預研等基礎性工作。
實施方式:采用擇優組織方式,整合相關科技力量,提出可行性方案,經專家論證,擇優支持,成熟一個,啟動一個。
2.省重點實驗室建設
突出前沿科學和交叉領域,開展原始創新研究,依托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發機構)等優勢科教單位,搶占未來科技制高點;優先支持引進海外**創新團隊組建的重點實驗室。
根據《江蘇省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試行)》,對建設期滿的省重點實驗室開展績效評估,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017年新建2個左右省重點實驗室,重點支持人工智能、超材料、高效儲能等領域的實驗室布局。
申報條件:申請單位應為我省科教單位,需擁有該領域核心技術基礎,有高水平的領軍人才和團隊。實驗室新增投資(不含轉移資產)不低于2000萬元,研發場所獨立集中,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每個重點實驗室省撥經費分期資助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3.省屬公益類科研院所能力提升
重點支持省屬公益類科研院所面向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與民生服務需求,圍繞公益研究和公益服務職責,引進國內外高端資源和人才團隊,拓展公益研究業務,提升公益服務能力,力爭進入國內“**”科研院所行列。
實施方式:依據省屬公益類科研院所公益職能績效評估結果,對評估優良的,在評估期內給予穩定的自主科研經費支持,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二)創新服務載體與平臺
1.新型研發機構建設
依據省政府科技創新“四十條政策”*35條,重點支持知名科學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團隊、國際**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國家重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蘇發起設立專業性、公益性、開放性的新型研發機構,開展技術研發、技術服務和產業孵化等。
實施方式:省政府科技創新“四十條政策”發布之后新引進并在我省注冊的新型研發機構,根據支持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的相關通知(另行發布)要求組織申報,經專家審核通過后,給予分期分檔支持。
對省政府科技創新“四十條政策”發布之前已經注冊,且沒有獲得過省級相關平臺項目資助的新型研發機構,本年度可按照原省產學研聯合創新載體建設要求,由各設區市推薦申報,經專家評審后擇優支持。每市原則上推薦不超過2項,有省產學研協同創新基地的設區市可增報1項;***高新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常熟市、海安縣可單獨推薦1項。
2.新型研發機構獎補
根據省政府科技創新“四十條政策”*26條,重點支持新型研發機構開展研發創新活動,具備獨立法人條件的,對其上年度非財政經費支持的研發經費支出額度給予不超過20%的獎勵。已享受其他各級財政研發費用補助的機構(經費)原則上不重復獎補。
實施方式:在我省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新型研發機構,根據省有關支持新型研發機構研發活動的通知(另行發布)的相關條件,提出申請,經專家審核通過后,原則上依據其上年度研發經費支出給予獎補。
3.技術轉移機構補助
依據省政府科技創新“四十條政策”*17條,重點支持技術轉移機構開展技術轉移活動,對注冊為獨立法人符合相關條件的技術轉移機構給予補助。已享受其他各級財政補助的機構原則上不重復補助。
實施方式: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技術轉移機構,根據省有關技術轉移機構補助通知(另行發布)的相關條件,提出申請,經專家審核通過的,原則上依據其上年度技術轉移服務績效等分類給予經費補助。
4.科技服務骨干機構能力提升
重點支持科技服務業特色基地(示范區)組織引導市場化運行的科技服務骨干機構引進人才、集聚資源、升級資質、創新模式、創制科技服務標準,提升區域整體服務能力。省撥經費由特色基地(示范區)全部用于對骨干機構服務能力提升的績效獎補。
實施方式:以省級科技服務業特色基地(示范區)、國家科技服務業區域試點等為主體,組織申報一項能力提升項目,每項遴選本區域內不低于10家創新創業骨干服務機構,以帶動本區域整體服務能力的提升。遴選的骨干機構應為獨立法人,在服務績效、常規業務建設、人才等資源集聚、標準創制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每項提升項目省撥款資助不超過600萬元。無省級科技服務業特色基地(示范區)、國家科技服務業區域試點的設區市科技局(科委)可限額推薦申報2家科技服務骨干機構(近兩年已獲得過資助的,本年度不再支持)。
(三)企業研發機構
1.龍頭骨干企業(跨國公司)獨立研發機構建設
依據省政府科技創新“四十條政策”*35條,重點支持中央直屬企業、國內行業龍頭企業、知名跨國公司在蘇注冊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江蘇產業發展方向的研發機構和研發總部,引入核心技術并配置核心研發團隊。
實施方式:對于省政府科技創新“四十條政策”發布之后新引進并在我省注冊的龍頭骨干企業(跨國公司)獨立研發機構,填報《龍頭骨干企業(跨國公司)獨立研發機構建設申報書》,經專家評審,原則上依據引入核心技術和核心研發團隊的創新水平、研發機構投入規模等,給予分期分檔支持。
2.省企業重點實驗室(企業研究院)能力提升
重點支持企業研發機構“百企示范”,以打造有國際影響力的企業研發機構為目標,依托“985”高校或知名科研機構國家重點實驗室等高水平研究平臺,“離岸”建設省企業重點實驗室,以整合**創新資源,主動介入國內知名科教單位承擔的***前瞻性技術研究項目,開展未來新興產業關鍵技術和重大目標產品研發等,研發國際標準,取得國際專利。
實施方式:省企業重點實驗室能力提升項目咨詢企業應建有***研發機構,相關產品年銷售額30億元以上并有盈利;近2年介入國內知名科教單位承擔的國家前瞻性技術研究計劃,簽訂共建協議,企業有一定的前期投入;新建研發場所原則上應在相關高校院所,且相對集中,新增投入不低于5000萬元。建設期間不給予省撥經費,建設期滿驗收合格后,給予不超過800萬元省撥經費后補助。各設區市科技局(科委)推薦不超過2項。
對能源環保領域省級及以上重點企業研發機構,本年度繼續委托*三方評估機構對其2014年-2016年期間創新能力提升和運行績效進行評估,依據其研發績效,擇優給予50-100萬元一次性后補助。
二、申報要求
1.請設區市科技局(科委)加強對所轄縣區的統籌,圍繞全省創新驅動發展和地方經濟建設的重點,加大重大項目組織,對重大科研設施、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科技服務骨干機構能力提升項目、企業重點實驗室能力提升等重大項目與省科技廳會商后,再由項目單位正式報送申報材料。省級重點企業研發機構績效項目嚴格按條件要求組織報送評估材料。
2.項目咨詢單位要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對材料真實性負責,并出具信用承諾。項目申報書經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報送;項目預算應合理真實,承諾的自籌資金必須足額到位,禁止企業以其它政府資助資金作為自籌資金來源。同一單位以及關聯單位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發項目同時申報不同省科技計劃。重復申報的,將取消評審資格。
3.項目主管部門要強化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嚴格把關,對申報材料進行全面審核,認真審核申報單位的承擔能力、資信狀況、財務狀況、申報材料的可靠性與完整性等,并填寫《申報項目審核意見表》,保證項目質量和水平。
4.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本年度計劃項目。在項目咨詢和立項過程中相關責任主體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不良信用行為的,一經查實,將記入信用檔案,并按《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相關責任主體信用管理辦法(試行)》作出相應處理。
5.嚴格落實省科技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科技計劃項目咨詢審核工作的通知》(蘇科計函〔2017〕7號,詳見省科技廳網站)要求,項目負責人要切實強化項目咨詢的直接責任,如實填寫項目咨詢材料,嚴禁剽竊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為;項目咨詢單位要切實履行申報主體責任,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嚴禁提供虛假材料、虛報項目內容、虛增項目投資等行為;基層項目主管部門要切實強化審核責任,對申報材料內容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對于違反要求弄虛作假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其他事項
1.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面、項目信息表、項目咨詢書、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重大科研設施、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科技服務骨干機構能力提升項目、企業重點實驗室能力提升項目咨詢材料一式七份,其他項目一式五份(紙質封面,平裝訂)。除另附材料外,申報材料紙質版須與網上系統提交*終版一致。
2.各項目主管部門應對申報項目進行篩選審核,匯總推薦,并將匯總表(紙質一式兩份)、申報項目審核意見表隨同項目正式申報材料統一報送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地址:南京市成賢街118號(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
3.申報材料需同時由項目主管部門統一在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報送(網址:http://www.jskjjh.gov.cn)。本通知及有關表格請在省科技廳網站查詢和下載。項目相關佐證材料統一由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并填寫《項目附件審核表》,不再在網上填報上傳。項目咨詢材料經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報。本年度獲立項項目將在省科技廳網站(網址:http://www.jstd.gov.cn)進行公示,未立項項目不再另行通知。
4.項目咨詢受理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需另行通知的項目咨詢截止時間以通知為準。
聯 系 人:
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李 岱, 025-85485966。
省科技廳條件處:鄭東明、張洪鋼、凌家儉、尤琛輝
025-83363139、57715340、86637560、57712955(可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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