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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高新區省成果項目咨詢要求-一對一服務「智為銘略」
企業申報蘇州高新區2021年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要滿足相關的申報要求才能進行申報。為了方便企業更好的了解該項目的申報要求,智多星將相關內容整理如下:
1.項目實行法人負責制,企業法人代表承擔項目管理和經費使用的主體責任。申報材料中須附法人代表證明或法人代表委托書。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主體責任,項目咨詢書經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報送。同時企業自籌資金必須足額到位,禁止企業以其他政府財政資金作為自籌資金來源。
2.一個企業本年度限報一個本專項資金項目;累計已承擔本專項資金項目超過3項的企業,不得申報本年度項目。同一企業不得同時申報省重點研發計劃和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創新型領軍企業、研發型企業可將不同目標產品或處于不同技術研發階段的項目,分別申報本年度省重點研發計劃(產業前瞻與關鍵核心技術)重點項目和本專項資金項目。有在研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或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企業,不得申報本年度項目,但省創新型領軍企業和研發型企業除外。承擔過本專項資金項目的企業及關聯企業,不得申報與原項目本質類同的項目;同一企業及其關聯企業本年度已將相同研發內容申報其他省科技計劃的,不得申報本年度項目。凡屬重復申報的,取消評審資格。
同一企業本年度不得同時申報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等省財政資助的項目。
3.在本年度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咨詢中,同一項目負責人限報一個項目;項目負責人作為項目骨干*多可再參與申報一個項目。同一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申報省重點研發計劃和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除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創新能力建設計劃項目、政策引導類計劃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外,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本專項資金項目;同一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總數不超過2個;同一項目參與人員的申報項目總數不超過3個。
4.項目咨詢重點突出創新性,產業化指標大小不影響項目遴選,項目的實施期限一般為三年,生物醫藥類項目實施期限可以延長1年。項目驗收突出代表性成果和實施效果,主要評價項目是否完成實質性成果轉化,是否具備目標產品規模化生產能力,相關經濟指標作為參考性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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