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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開展江蘇省*二次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自查自糾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科技局(科委)、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省國稅局直屬分局,省地稅局直屬稅務局,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管委會:
2013年,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統一部署,我省開展了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自糾工作,對我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和稅收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起到了積*的促進作用。為進一步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結合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二次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自查自糾,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對象
本次自查對象為我省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包括:2014年至2016年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及2014年至2015年復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自查內容
企業對照提交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復審申報材料,進行全面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是否按照規定及時報告了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信息(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
2、更名企業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了相關事項;
3、提交的知識產權、研發費用歸集、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人員等申請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4、是否按時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5、企業自認定或復審通過以來,享受高企所得稅優惠情況。
三、自查方式
1、企業自查。企業本著客觀負責的態度對照自查內容進行認真自查,2014年至2015年認定(含復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如實填報《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適用于2014年至2015年認定或復審通過的企業)》并加蓋企業公章,2016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如實填報《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適用于2016年認定的企業)》并加蓋企業公章。同時,整理歸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相關材料、研發費用輔助帳及相關審計報告、企業職工花名冊及參保證明、科技人員名單、研發活動證明材料、成果轉化證明材料、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證明材料、體現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的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備查。
2、地方檢查。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對照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年度的材料,對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檢查。一是地方科技主管部門對企業填報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進行審核并出具意見;對存在知識產權手續不完善、人員資料不全、研發帳目不完善等問題的企業,及時指導企業完善相關材料;對存在更名、重大變化、未按時填報高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等情況的企業,及時指導企業上報相關材料,在此基礎上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自查情況匯總表》(附件3)并加蓋科技部門公章。二是地方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與同級環保、安監、質監等職能部門溝通,核查本地區2014年、2015年認定(復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中,是否有自認定(復審通過)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間發生2008版《認定辦法》*十五條*(三)、(四)款規定的情況,且有關部門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做出處罰決定的企業,以及所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中,是否有自認定(復審通過)之日起發生2016版《認定辦法》*十九條*(二)款規定情況的企業,填寫《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情況匯總表》并加蓋科技、財政和稅務部門公章;三是地方科技部門和稅務部門匯總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2016年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情況,填寫《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享受高企所得稅優惠情況匯總表》并加蓋科技、稅務部門公章。在檢查過程中,對存在問題的高新技術企業,提出處理建議,填寫《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自糾匯總表》(附件6)并加蓋科技、財政和稅務部門公章。
四、工作要求
1、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應本著客觀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開展自查工作,對自查發現的問題不得隱瞞,須如實上報,并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各地要高度重視高新技術企業檢查工作,主動加強與同級環保、安監、質監等職能部門的溝通,妥善保存檢查過程中的相關材料,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糾正,對違規的機構、個人應及時處理;對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應報請協調小組辦公室取消資格;對存在問題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匯總,提出整改意見;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協調小組辦公室匯報,確保本地區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的條件。
3、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于8月31日前,形成本地區自查工作總結,加蓋公章后,連同企業填報的自查表(裝訂成冊)、《高新技術企業自查情況匯總表》(A3紙打印)、《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情況匯總表》、《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享受高企所得稅優惠情況匯總表》和《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自糾匯總表》各一式一份,以及上述材料的電子版報送至協調小組辦公室。
4、參與自查工作的單位和個人應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以及科技廳“六項承諾”、“八個嚴禁”要求,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材料報送地址:南京市龍蟠路175號江蘇省生產力促進中心創新管理與高新技術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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